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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u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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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un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0
文章: 285
引用:
作者ISDN128K
此言差矣!!
台北市本來就是土地值錢
既然土地是地主與原住戶的
憑什麼說這些人貪?這是應得的吧
建商還不就是個蓋房子的
本來蓋房子就是拿合理的建築利潤而已
真的要賺多建商就自己去買土地
然後自己蓋房子賣
所以都更談不成
最主要的問題還是都更法令居然把都更的主導權
全包給財團或建設公司成立的怪異公司
然後還允許暗盤
才會造成這種互不信任的慘劇

照理說都更法應該獎勵的是原住戶
透過社區自治然後推動都更
政府協助原住戶進行權力分配
然後才引進銀行協助貸款及建商去承包興建
政府再成立建築監督公法人配合銀行去監控監督建商興建過程
協助住戶去依照工程進度撥款
以免建商拿錢後落跑倒閉
最後把都更多出來的坪數房子賣掉
還銀行貸款
多的就大家依照權力去分配

這樣的都更才有可能順利
畢竟政府進入協調
有一套基本的分配方法加上公法人鑑價...


怪了~~胖子網站的文章備份到這做啥?
 
舊 2012-10-01, 10:57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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