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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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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追尋北國之春、尋覓國境之南
文章: 489
引用:
作者Million
中時電子報/曾百村/新北市報導-2012年10月01日 上午03:05
在汐止賣現宰雞肉的姜姓男子,去年違反《畜牧法》坐牢,因未繳清剩餘罰金,日前又遭逮捕。他抬出僅有的十台斤硬幣,希望能繳清罰金,結果仍不夠,須二次入監服刑抵扣罰金。姜男自嘲,自己恐怕是中華民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因「殺雞」進出監獄兩次的人。

得知自己要入獄,姜男當場潸然淚下,員警為了安撫他的情緒,還請他吃月餅、烤肉。

警方表示,去年三月起,政府修法規定雞鴨鵝必須送往屠宰場屠宰,姜男在汐止火車站附近用貨卡「現宰現殺」賣雞肉已五年,未注意法規已修正,遭檢舉被罰八萬元,付不出罰金,只好入獄服刑兩個月抵扣罰金六萬元,還差二萬元。

姜男自嘲,他恐怕是中華民國政府成立以來,因「殺雞」進出監獄兩次的人。他怨嘆只是殺雞販賣,沒想到因此坐牢,並說自己是「一刀流」,只劃一刀雞隻就會死去,也會把羽毛、血水清理...


引用:
作者josetsun
Sorry,原來菜市場是可以的

9-03-26:農委會公告:屠宰供食用之雞、鴨及鵝,應於屠宰場內屠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於屠宰場內屠宰:(一)於自宅內屠宰供其家庭成員或賓客食用者;(二)於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區(段/場)內零售屠宰雞、鴨及鵝,並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三)於離島建設條例所稱之離島內屠宰雞、鴨及鵝,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者。



嗯~~
重點在黃字,汐止火車站斜對面中正路是傳統的早市
他如果沒在裡面販賣'殺雞,就是違反相關法令
一定是搶了市場理的生意才會被檢舉
省了攤位錢的後果
__________________
國小的門面又改了
漂亮的兩層紅磚建築早已灰飛湮滅
大門對面的滷肉飯攤販
如今已轉型成鬍鬚張連鎖店總店

國中的舊址面目全非
改成醜陋的柏油停車場,只剩老樹在嗚咽
2005.06
醜陋的柏油停車場正拆除,老樹已無法嗚咽
2006.09
廣 告已經出現,台北新地標--京站
2011.07.04
我在君品17樓吃小外甥女的雙滿月酒
國中新校址在舊市府後方

舊市府改成當代藝術館
我還是懷念20元的市府員工午餐
怎麼全變
我的青春
我的記憶
台北還是我的 【 家 】 嗎????
舊 2012-10-01, 09:3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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