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lion
中時電子報/李宗祐/台北報導-2012年10月01日 上午03:05
核四廠一號機電氣工程「錯用」金屬導線管事件,原能會上周完成調查報告,決定裁處三級違規並罰款十萬到五十萬元,同時要求台電全面拆除重裝符合安全規定的金屬導線管。原能會高層官員強調,台電應該不是故意犯錯,而是龍門(核四)施工處和相關廠商「智能不足」、對輻射一無所知,才造成這起事件。
這次爆發錯用風波的可撓性(可彎曲)金屬導線管最主要是保護連接核電廠各種設備的電纜線,避免因水汽滲透造成短路,或長期處於輻射環境下造成老化及脆化,確保核能機組安全。但今年五月間卻爆發台電在採購驗收時,涉嫌「放水」護航,讓廠商以不符輻射安全規範的防水產品取代抗輻射導線管,遭廉政署調查。
相關官員強調,原能會上周完成的調查報告,無關台電採購驗收是否涉及弊案,純粹是從核能安全管制立場介入調查。依規定,無論是反應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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