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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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不可以做一個假設:本勞跟外勞的薪資脫鉤,那台灣人在歐洲、美國或日本工作算不算台勞?是不是在美國或在日本,就算薪資脫鉤,再加算上匯率差之後,在美國及日本的薪水收入還是比台灣高。因此表示在美日本勞跟外勞的工資就算脫鉤,有沒有人力仲介都無所謂?
同理,在台灣也是這樣子嗎?不是吧。除非台灣人或外勞在美日工作不需人力仲介,或是外勞在台灣也不需要人力仲介。台灣應該-推動自由勞動市場或自由勞動特區,由政府推動國語勞工認證、高等學歷認證、專業技能認證、要求外勞提供覆約擔保質押及勞動懲罰契約,再讓外勞以不脫鉤的薪資進入台灣工作。
如果所謂的外勞是從歐美日來台工作的人,那要不要脫鉤?感覺起來好像只有出更高的價錢才會來吧?還是我們也是出請泰勞跟菲傭的價錢嗎?這樣脫鉤不脫鉤有差嗎?所以我認為,真正的問題的本勞的工資為何不能提高?所謂的提高是如果不是靠政策跟法規提高,而是資方提高聘僱的起薪。為什麼本勞的薪資要比照外勞或是中國?
按比例?如果是自由勞動市場,那外勞只要有條件,守法規之後,也能獲得相對的工作選擇權,那外勞也一定會選二二K的工作,也不願意讓人力仲介或人力派遣給吸血。除非這些廠商在提出比二二K高五千元的價錢聘僱本勞時還徵不到人力人才,才可以用最低一萬五最高兩萬二的聘僱價錢請外勞。那開放的額度就要全部開放,不能一半本勞,一半外勞。因為這些工作是以二七K對本勞應聘的,如果想要用二二K聘請本勞就將其歸為含勞、健保的人力派遣工。
此外、還要推重外勞績效獎金制,讓外勞每月的薪資能以自身的績效獲得獎金。這樣這些廠商就得付跟本勞一樣的價錢,甚至更貴,用以杜絕歪風。我總覺得產業不升級,勞工的勞動技術也無法獲得更新,學校的職業能力教育不改善,國家的產業政策也不改善,那台灣早晚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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