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捕蚊燈
憤青..哈哈!我還沒這麼偉大!
那篇杜撰的故事,錯誤部分下方的討論就很精彩了~
就近代歷史討論....
目前日本戰敗後的官方文件都說明當初
【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包括琉球群島等由聯合國託管並由美國代管】,
老蔣到底是對羅斯福說琉球群島等由中美共同託管,還是老子不想管,也沒正式文件!
搞不好蔣家手上那本老蔣日記有寫.......
而把琉球群島與釣魚台給日本卻是美國,但沒有任何文件說明我們同意放棄與同意!
你與老哥有塊共同持有祖產的地,你老哥背著你賣了那塊地,已經賣出的地爭不回來!
但後來發現還有塊產權不清的畸零地,現在要去爭回來,卻還被自家人說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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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他提的資料錯誤也罷,反正我也不指望你拿出什麼證據,
重點是,琉球就不是我們的,如果是我們的,那1971年之前就不應該畫在國境線外!
至於蔣介石怎麼拒絕接收琉球的,自己去找FRCU1943FRUS,說法是中美共管,但如果
就結果而言又是被美國婊,怎麼不問美國?
當然保釣憤青這時候又要扯,琉球的前途應該由我方決定,搞個琉球主權未定論
那你問過沖繩人沒有?二戰後託管地前途應該要回歸住民自決吧?
日本今天如果說好啊,原來琉球主權未定,那琉球住民重新公投決定未來,
琉球人會選擇誰?不用問也知道!
憤青繼續跳針吧,反正永遠只能跳針扯扯扯扯就是不敢面對1971年的國境線。
還有人說貪污犯的決策就更好笑,
阿扁的決策可以因為他是貪污犯而推翻?(又不是涉貪案件)
還是那句老話
你自己的資料都已經對內承認那不是你的領土,到底還要跟人家討什麼?
事後反悔是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