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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girl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6
引用:
作者mount
最近, 有個字被誤用得很厲害: 卷 券, 連公家辦的活動都寫 : 抽獎卷....
我覺得, 在網路聊是一回事, 要寫出去, 印出去的東西, 最好講究一點!
但是, 很容易發現到, 大部份的人還是"一視同仁", 也就出現了在作文或履歷上錯字連篇, 火星文亂竄~



發生這種事
其實基層公務員也很無奈
公家機關要辦活動
一定要上簽給該單位首長,甚至有些有新聞性的還要上簽到市長那裡
基層的公務員(也就是經過千錘百鍊考上高普考之類的公務員)應該都有相當的程度
所以最一開始寫簽的那位公務員可能是寫「發放抽獎券」
結果這份簽案公文要繼續往上呈
普遍的過程中會有:股長、科長、專委、主秘、副座(副局長)、局長
如果是簽到市長的,過程就是:科長、主秘、局長、秘書長室、副市長、市長
大家都知道
副局長以上的官員都是不必經過國家考試的政務官
那些人裡面當然很多都是政治籌傭的空降部隊(選舉時的重要樁腳或金主......)
所以公文呈到那些人手上時
他們覺得應該是抽獎【卷】,而非抽獎「券」
因此就把公文內容改成抽獎【卷】......
最後
公文回到最底層的那位公務員(原寫這份簽文的基層公務員)手上
以他的小小九品芝麻小官階
哪敢得罪(去糾正)那些神級政務官員
所以當然最後的文宣就是大家看到的"抽獎【卷】"

經典萬用結論:
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就怕豬一般的隊友(上級長官)
舊 2012-09-28, 02:39 P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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