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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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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totalracing
那種人告他 他也不會賠錢和解的

有前科對他們來說 還可以當成戰功跟同夥炫耀勒

尤其告他後,個人資料如同攤在陽光下,
對那種人而言,就像是在說--來找我呀!來找我呀!
所以勸樓主:沒事就好,別在意了

有個假日帶家人出去吃早餐,車停在路邊車尾稍稍擋到路邊檳榔攤位,
結果檳榔西施衝出來鬼吼鬼叫.
照理說路邊沒劃禁停標誌的話誰都可以停,所以老婆氣不過要上去理論.
我則是攔住老婆然後移一下車就解決了.
或許我鄉愿了點,但一家老小都在車上,上去理論後難預料發生什麼事,
就算沒發生什麼事,去跟人理論畢竟壞了休假心情,
所以我選擇當"俗仔"--沒事就好
舊 2012-09-27, 06:29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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