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就跑是不對啦,但小建兄,你確定這是肇事逃逸嗎???
讓我們來問一下Google大神...
刑法 185-4肇事逃逸罪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罪之構成要件為「致人死傷而逃逸」。
若無人受傷或死亡,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但仍有
一般車禍之民事賠償責任。
若不幸遇到肇事逃逸之情形,請務必記下對方車號,但通常由於事出突然,或陷於恐慌受驚乃至於受傷之狀態,無法記下車號時,則須盡速於現場尋求目擊證人(例如商家)或事後調閱附近之監視器,以利找出肇事者。
資料來源:Google
不是故意要打你臉,只是覺得您最近傳教傳得太兇,好像太偏激了...該冷靜一下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