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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的?離職女領薪工司發7袋1元硬幣重1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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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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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chaotommy
員工用 EMAIL 請辭不對
那麼公司不會跟她說公司要當面請辭才可以
公司是資方 會那麼沒用 太誇張了
大家只想到員工不對
公司也有自己的權力而不去使用而這樣對待一個員工
做一天工就是一天薪水 該給的就給
也有可能公司根本沒收到e-mail, 是後來接到催薪電話才知道員工要離職
所以前面才有人說用e-mail的方式欠佳
今天若對方沒有收到離職的信件或簡訊, 那又是誰的責任?
勞雇之間基本的禮貌還是要有, 不管是電話中親自告知, 或去公司當面說清楚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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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2012-09-27, 11: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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