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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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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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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 注意事項★

★薪資結算清楚:
只上1天也可領薪,領月薪者依照上班日數按比例計算,領日薪以實際上班日計。

★預告離職時間:
工作未滿3個月只要告知僱主要離職即可;滿3個月至1年,離職10天前告知;滿1年須20天
前告知;滿3年則在30天前告知。

★非自願性離職者:
僱主需依照上述預告離職時間告知員工,員工得按年資請領資遣費。

★勞資雙方若有爭議,可向各縣市勞工局聲請調解。
     
      
舊 2012-09-27, 11:43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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