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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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不會啦,名詞表達無關層級,官方就這麼稱它,眾人也可以了解,這樣就ok~
文字功能不就是如此,難道還要法律有規定,這個名詞才能用?
他的做法就好像是,持著法規說你們說法都是錯的,法規上沒有這樣寫,所以你們不
能這麼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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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毛黨黨綱 :
RULE1 :
雞毛黨為交通主管機關 , 一切以雞毛黨的說法為主
RULE2 :
回去看第一條
引用:
作者strong
回敬一句某人常常掛在嘴邊的名言: 「你不是我可以討論的對象」....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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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每篇都跟啊 ....
你喜歡聞我菊花 , 這真是個怪的嗜好
法規有寫的你都不當一回事了 ...
不是說不要理我 , 怎麼身體跟嘴巴都不同步 , 要不要去看看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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