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毛黨的真有趣 !!
黨主席堅持那三個車道都是混合車道 , 腳踏車可以騎到內側 ,
阿婆可以推車推到中間車道 ..
副主席比較知恥 , 知道錯誤在哪裡 . 所以"自己定義"最外側才是混合車道 ..
只是副主席忘了定義內側車道 , 跟中間車道是什麼 ?
我建議一下可以改成 內側 "快速混和車道" , 中間 "普通混和車道" ..
如果是四線道的呢 ?
那就改成 "超快速混和車道" "快速混和車道" "普通混和車道" "混合車道"
不是隨便拿了一個雞毛就要當令箭 , 不然就是自己定義..
好啦 , 不如改成雞毛黨才是交通主管機關啦 . 都給你們說了算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