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ean2005
薪水扣除罐頭塔費用,這家公司基本上已經違反了勞基法,
會被處以2萬元~30萬元罰款,真的得不償失!
我真的搞不懂為何有些網友還贊成老闆這樣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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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勞工局長賴淑惠表示,公司從薪水扣除罐頭塔費用,已違反《勞基法》工資未完全給付,可處兩萬到三十萬元罰款,
至於扣除制服費用是否違法仍待釐清,另以銅板支付薪水,雖不違法但仍令人遺憾,勞工局將派員到該公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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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只有我跟另一個人有不同意見,因此我來回答你好了
請問我哪句話說這公司的行為是對的???(何來贊同公司扣薪這件事??)
我只是看不爽那個做錯事又惡人先告狀找媒體哭訴的以及一面倒看"企業"就狂酸的鄉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