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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semmy
一條馬路就是這麼寬而已,依照交通部『車種分流』的政策,慢車道並沒有取消,而是應該放大回到法規規定的2公尺寬,快車道則是縮減到法規規定的最小值3公尺寬,以提昇機慢車的安全性,降低汽車超速事故率

不僅要改善,更要改變-機車道路不「機車」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491&mp=1

信義南京車道縮減為3米 北市:不影響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E4%BF%A1%...193834-786.html

北港路車道規劃3公尺,感覺很危險
http://www.chiayi.gov.tw/qa/query.asp?top=31

以前有的慢車道,根本就是拿路肩硬畫出來的,寬度完全不足法定的2公尺寬,不把違法的東西廢掉要怎麼辦?

廢掉之...


所以結論就是有慢車道分隔島的地方,慢車道即可稱混合車道。
沒有畫機慢車道線的路段,最右線也可稱混合車道。

快車道可同時行駛汽機車之路段,有官員稱為汽機車混合車道。

BRT與一般車輛混流,則稱為BRT混合車道路段。

結案! XD
舊 2012-09-26, 12:16 PM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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