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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漲 停
那我前面不是說了 , 在這本規範中 , 混和車道允許自行車跟人力車行駛交通規則中定義
的快車道 , 這兩者產生衝突了 , 你認為誰對 ?

警察該根據哪一本來執行交通維護責任 ?

前面的討論都是假的嗎 ?


現行許多道路已經廢除機慢車道線,只畫道路邊緣線,最右線改為"混合車道",快車慢車皆
可行駛,這是目前實際路上的劃分法。
舊 2012-09-26, 09:53 AM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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