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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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殘體字
從生物學上來說
台灣本省人體內的漢人血統是不可能超過一半的
因為第一個來台的漢人只能娶原住民女子
而第二代還是只能娶原住民
不幸到第三代只剩四分之一漢人血統
但是堂兄妹之間也不能互相通婚只能在娶原住民
總算等到第四代以後因為祖父不是同一人可以不亂倫通婚
此時的漢人血統已經只剩16分之1
大家最高都是16分之一
所以台灣本省人其實都是原住民的子孫
反而像我的祖父輩的那一代因為經歷過日本時期
國語漢字都不懂
看小耳朵的NHK新聞卻沒問題
也從不認為自己跟外省人是同一掛
這些說寫日文的台灣人長輩跟祖先還能算是滯納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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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反駁您,您的想法確實是正確的。但也有部份不是如您所想像那樣。那些明鄭時期來臺官宦或清朝做官的大戶,應該不太會跟原住民朋友通婚。有些住城內的漢人、家族觀念強的,常常是姨表兄妹、姑表兄妹結婚,也有隔壁鄰近村民通婚的。現在台灣本省人有原住民血統是絕大部分,這沒問題。若要說全部,這個人持保留態度。布農族會跟魯凱或卑南通婚嗎?20世紀以前,應該機會很小很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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