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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藥棒捅月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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搗藥棒捅月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無限期潛水中...
文章: 227
引用:
作者cmwang
這不是道不道德的問題,電信法第56條
一直就在那裡,不知道法律的存在並不能當成無罪抗辯的理由,再說只為了每個月省個幾百塊台幣卻要冒這麼大的風險其實一點都不聰明吧....

說得也是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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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9-24, 09:5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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