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所有的文後 我作了個結論
1.台灣車真的太多了 應該比照日本 有停車位才能買車
同時要求 你住台北 要在台北買車 就必須要在台北有停車位..
要不就是要求進入城市要高乘載管制...
一個人開一台車,相較於一個作大眾運輸工具的行人,體積就是差很多。
2.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成本太高,降價一下會比較好,同時加開公車路線
讓捷運與公車能夠互相配合,減少人們搭摩托車、開車的誘因。
3.我就有點不太懂了,其實已經有人說出歐洲、日本大家都很有秩序的等行人通過,
但是還是有駕駛人認為,台灣跟國外不同不應一概而論,既然如此人家把你列為
不禮讓行人也沒什麼錯啊,事實上你們也真不想讓不是嗎?為何還要用一堆理由呢?
大方承認我就是不喜歡讓行人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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