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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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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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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6
引用:
作者palmdeve
突然想到 MLB/NBA 花了大把錢 請回來的球員
結果發現根本不能用
那這些球團的經營階層會如何處置? 自認倒楣 , 認列損失?
  1. 請培養人資鑑別能力的眼光。
  2. 訂立詳細合約與職責範圍。
  3. 員工訓練+簽約試用
是的,雖然法令已取消試用期規定,但我個人是贊成試用的。
說到底都還是需要投資與訓練。
舊 2012-09-24, 08:09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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