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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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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weirock
http://pwbmo.kcg.gov.tw/07/07_03_02.htm
http://pwbmo.kcg.gov.tw/07/07_03_01.htm

最少我找不到 混合道路 到了什麼地方就會變成 不是混合道路

或 慢車道 到了什麼地方就變成不是 慢車道...

你說的東西我找不到有什麼差到會讓人完全搞不懂的~

慢車道、機車優先、機慢車優先、自行車專用道
光是針對機車與慢車的部分各縣市最少就有這麼多種設計,再加上實體分隔島區分

然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實際上就說得很明白,
全國通用,最外側就是慢車道,內側快車道分兩種機車能走跟不能走就這樣
一般人有什麼需要去管從不知道什麼地方跑出一個沒聽過的"混合車道"這個名詞?
不知道標線繪製規範拿不到駕照?
拿規範地方政府的法條說這是一般民眾要知道遵守的?
沒效力的東西你說再多他還是沒效力。
如果這個樣子說得過去的話,早就兩者去其一,
為什麼要留著對同一事物卻有不同內容敘述的條文?

對地方政府負責道路鋪設標線繪製的行政單位而言,或許該車道有個名稱叫做"混合車道"
但是對於一般用路人而言,他只有一個名稱,叫做快車道(機車可行駛)
這很難理解?
舊 2012-09-24, 05:50 P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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