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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的交通規則 : 機車當然可以行駛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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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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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
semmy
看來有人不知道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所有與交通有關的單位,都轉給交通部了。那他大概也不知道,公路規範已經有100年版的,已改由交通部來規定、管理,還認為那是蓋房子的工作
http://www.rdec.gov.tw/ct.asp?xItem...ode=14598&mp=14
到現在他還說不出他的行照、駕照、是誰發的?罰單申訴是要找誰?怎麼可能搞清楚快車道、慢車道、機車優先道、機車專用道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97.01頒布完整版).doc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100.4.13修訂完整版).doc
第二章 橫斷面
2.2 車道寬
3.車道如供汽車、機車及慢車共同使用,一般稱混合車道,其車道寬宜3.5公尺至5.0公尺。
可憐~就算移去交通部
也還是有 混合車道 啊
還是一直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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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你罰單的怎麼不是交通部~而是警政署
再跳針嘛
引用:
作者
semmy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
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er=img/standard
)
第二章第2.2節
車道如供汽車、機車及慢車共同使用,一般稱混合車道,其車道寬宜3.5公尺至5.0公尺
什麼叫做慢車?什麼叫做共同使用?
腳踏車可以騎進你所謂的混合車道中嗎
?
拿建築工程用的道路設計規範炮打車輛行駛的道安處罰條例,你走上馬路,到底是受哪條法令規範啊?
哦~用機車黨的術語~
這叫 機車嘴臉
還不是一樣站在 迫害 其它車種的立場
這種人還真敢說別人在迫害他
2012-09-23, 01:22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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