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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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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weirock
先去了解他們的主張
他們的主張就是
1.平面道路並面取消禁行機車(全面開面所有的內側車道~就算是單行道的左側車道也一樣)
2.爭取國道開放所有機車(含250cc以下)上路
現在他們只是在偷渡~用語意不清不明的 快車道 來說車道可以上快車道
但不明說 快車道(有慢車道的情況下) 一般分為
禁行機車道(道路設計規範裡叫汽車道) 以及 混合車道(汽、機車混流車道)
但快車道這種東西~只有在有設計慢車道時~才有這個名稱存在
結果搞的一堆人什麼車道都分不清楚~而他們要的就是這樣
先把大家搞混~再主張內側的禁行機車是迫害機車路權~要求開放所有車道給機車使用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第二章第2.2節
車道如供汽車、機車及慢車共同使用,一般稱混合車道,其車道寬宜3.5公尺至5.0公尺

什麼叫做慢車?什麼叫做共同使用?
腳踏車可以騎進你所謂的混合車道中嗎?

拿建築工程用的道路設計規範炮打車輛行駛的道安處罰條例,你走上馬路,到底是受哪條法令規範啊?
舊 2012-09-23, 08:3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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