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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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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這也沒甚麼好糗的,一般人不會去在意快慢車道怎麼定義,只要知道哪些路可以騎,
哪些不能騎這樣就夠了,反倒是你一副小人得志的樣子,不知道在嗨甚麼?

打臉? 我並不覺得,你前面說騎士不知道自己的權力,我還以為法規改了,結果是
只是快慢車道定義的問題,機車騎士路權並沒有改變甚麼。

經常說大家不懂交通法規,結果卻只是在"快車道"文字上作文章,誰跟你那麼無聊
,整天捧著法規逐字去找錯誤。

快車道、慢車道,不重要?難怪塞車時,慢車道、機車優先道上塞滿了四輪汽車。但你知道這些四輪汽車,幾乎通通都違法了嗎?只是這不屬於重大違規(機車未兩段式左轉才是重大違規),所以警察沒在抓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95 條
四輪以上汽車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大型重機比較小型車,但可不可以行駛慢車道、機車優先道,這條法規給了答案!
     
      
舊 2012-09-23, 08:13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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