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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v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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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12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K0040013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是用 (包括機器腳踏車

汽車是大集合 機車是子集合

機車是一種汽車 但機車並不完全等於汽車

所以(不含重機)

機車可以行汽車專用道的 (O)

機車可以行是四輪汽車專用道 (X)

機車可以行是禁行機車道 (X)

汽車是可以行機車專用道 (X)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K0040014
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中

第 73 條
指定某種車輛禁止進入標誌,圖例如下:
一、禁止四輪以上汽車進入用「禁 2」。
十五、禁止四輪以上汽車及機器腳踏車進入用「禁 15 」。

第 164 條
(五)機車優先車道線。
(六)機車停等區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K0040012
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

第 3 條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
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第 31-1 條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
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
幣一千元罰鍰。
前二項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K0040019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

第 19 條
下列人員、車輛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一、行人。
二、部隊行軍或演習。
三、慢車。
四、機器腳踏車。
五、三輪汽車或馬達三輪車。
六、農耕機。
七、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
八、拖有非於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故障之車輛。
舊 2012-09-22, 11:25 P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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