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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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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新人就職,兩人保證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好久不見的同學打電話來
原來是為了保證書這東西
要兩個無關係的朋友(父母兄弟親戚不行)
保證賠償同學就職期間對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簽是簽了
但現在公司僱員工是
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穩賺的就是了
     
      
舊 2012-09-22, 01:1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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