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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21
引用:
作者echu422
建議別這樣做
否則很多公司都不用換工作頻率太高的人
還是謹慎選擇你的工作
選你所愛
愛你所選

很多公司HR很喜歡用這招砍價(假設你能力符合部門需求)
但是說實話,第一年換3,4個工作也沒啥阿
反正第一年重點是能力養成,盡量吸引需求部門的目光
第二年履歷上工作經驗可以只寫最後一個工作(可能只有幾個月)
但是能力部分可以大大的書寫了吧?
只要你能力OK,部門主管堅持要,HR理論上也插不了手
而且如果部門是以急戰力考量
我不信HR說話的力道會大於需求部門主管的power

選你所愛
愛你所選
沒啥大問題,但是要看公司
重點是勞雇關係就是一種供需平衡
公司對你不仁(壓榨),何須顧慮道義?
舊 2012-09-21, 01:43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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