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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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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
引用:
作者binlinyang
千萬不要作傻事阿!

還不如先喝個一手,車開著找大官撞下去,
事後再弄個什麼神經病、憂鬱症,壓力過大的理由,連牢都不用坐了
而且撞的官位愈高,修法速度愈快!

好笑嗎?現實情況就是這樣。


事先醫生證明要先準備好

又不是有背景的, 可以事後再弄
     
      
舊 2012-09-21, 12:27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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