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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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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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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我也是覺的很奇怪,
廠商為什麼不可以一同操縱價格?
消費者又不是非得買它不可(非民生必需品)。


反托拉斯法規定。
連Intel, Microsoft都被罰過,就不要在哪邊講啥美國老大心態了。 他又不是不罰自己人。

簡單講,聯合操縱價格會讓市場失去自由競爭的效果。 變成接近寡占市場的情況。 美國希望維持市場的競爭狀態,排除人為的不競爭狀態。
這跟是不是民生必需品沒有關係。
他的出發點並不是保障民眾生活,而是以競爭帶來的進步促進整體利益。
舊 2012-09-21, 10:28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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