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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q52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引用:
作者binlinyang
千萬不要作傻事阿!

還不如先喝個一手,車開著找大官撞下去,
事後再弄個什麼神經病、憂鬱症,壓力過大的理由,連牢都不用坐了
而且撞的官位愈高,修法速度愈快!

好笑嗎?現實情況就是這樣。


最好,再找個市長跟議員來了解,這樣就OK了

今天的
http://tw.news.yahoo.com/計程車讓救護車-乘客遭酒駕撞死-120255299.html
天天都有家破人亡的新聞,到底要多少人命,我們的民意代表才會知道“人民多痛恨酒駕”
 
舊 2012-09-20, 09:11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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