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hangguang168
coldice
先生您於的網站上,未經查證公然散佈本公司(上光眼鏡集團)有諸如刷卡換現金、放高利貸、地下錢莊、洗錢、黑道……等上述其中之至少一項或多項的不實指控,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商譽及形象受損,您已經觸犯刑法309條及310條公然毀謗罪,且本公司可依民法18、184、195條對您進行商譽損失賠償,請自行移除不實言論,否則經警告三次後本公司將保存證據依法提告並報警處理,絕不寬容。

PS:已提申告者的道歉函
1.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711060105030
2.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91306778&mode=w


上光眼鏡集團  2012/09/14 留
網址:http://www.taglasses.com/

追不到04年的,改追07年的?

這家公司到底是發生什麼事啊?
舊 2012-09-20, 02:44 P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