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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orakim
補償方案出爐
http://www.gomy.com.tw/gomy-message.asp

方案A有誠意雖然誠意稍嫌不足
方案B 用機會換機會的想法很好,但這數量完全沒誠意
要達到跟方案A一樣程度的誠意(每台虧三萬),那方案B可能需要1000台以上
從這個角度來看方案A,對廠商來說沒虧只是少賺而已,方案B就是完全虧 但只虧一台

就打廣 告角度而言,這個廣 告費很低廉
總體而言就廠商角度 這次事件算是賺了一筆 (若沒人尋法律途徑求償的話)

打[廣 告]會成功,也是要歸功於[那些人],是吧.
舊 2012-09-18, 06:05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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