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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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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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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xxl
按照法條
現在可以當保母的是三選一,
1. 考執照
2. 相關科系畢業
3. 修滿一定時數的訓練課程
也就是說,相關科系畢業的, 不用考執照也可以當保母。
修滿訓練課程的,不用考執照也可以當保母。
這看起來就不是一個嚴格把關的制度啊。
如果要嚴格的話,應該是 1一定要, 2/3 兩者擇其一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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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改了不就符合了
畢業或是短期課程,都是要通過才算數
只是現在增加一個敢就直接考試,考過也算你行
不然現在學生學校背再多條文,一個有經驗的媽媽在實際上會輸給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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