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現行法規有矛盾,依新聞所述,擔任保母的資格是
"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一百廿六小時,或是考取保母技術士證照"
而保母技術士證照的考照限制對象為
"幼保相關科系畢業、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一百廿六小時"
問題是如果我有這兩項條件之一就可直接當保母了,還需考證照嗎?
保母技術士證照也是要通過筆試及術科才能考取,
所以重點應該擺在加強筆試+術科的鑑別力。
不然就是把證照直接廢了.....反正有跟沒有一樣
再不然就是要同時具備相關科系畢業(或有足夠受訓時數)及證照才能當保母,
這樣證照才有存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