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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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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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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henix
這種的應該是投資移民

有在偏遠地區開設生意的話還有額外加分

2012.7之後的移民法改變蠻大,不過剛重新查了一下
應該仍算技術移民,澳洲政府希望具技術者可以落腳於遍遠地區的政策
"Subclass 489 (skilled regional 技術類區域) ,取代原先的簽證類別 487及475

Ü適用於: 想要有州政府提名或親屬贊助,此簽證可取得四年provisional居留簽證。日後申請人必須住在特定偏遠地區 a specified regional area並工作, 再用簽證類別887轉換永久居留身份。"

投資移民沒記錯的話,是指將財產移到澳洲達到某個水準時,可取得移民資格
以前記得相當於大約二千萬台幣的錢,要存在澳洲銀行,新的移民法不知是改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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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9-17, 01:07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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