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akim
> 是因為你認為買家沒買到原價10萬,而賣家標價1萬的電視,就是損失9萬嗎?
這是你的認知,不是我的
錢可以是貸款來的,貨可以是營業用具
貨不給當然有損失,要賠多少看損失有多少
|
亂入一下
你講的有道理
所以下單的買家要求償時
就要檢附證據
證明他真的是因為借款來轉帳
產生了利息費用
因此賣家要賠償損失(一天的利息)
至於信用卡下單的
別想了
銀行下個月才會請款
根本不會有損失
引用:
作者lievil
我認為商家應該負更多的責任,而非僅是賠償消費者購物損失。
看看標錯價有什麼好處,
1.免費****,默默無名的網站要衝出相等的人流,需要多少的行銷努力,如今近乎零成本,就能達到,誰要規規矩矩的行銷?
2.現金套利,網路購物多需事先付清貨款,就算將來全額退款,作業時間是多少?一個月、二個月?這段期間無論是信用卡或匯款,廠商跟銀行都能輕鬆收到大筆現金,作為近乎無息的借款,用於周轉或套利,還無需擔保,誰要規規矩矩的借貸?
3.法律成本高,以單一消費者來說,民事訴訟的成本,很可能比其獲利還高,無論是請律師或自己跑法院,都划不來,除非集體訴訟,共同分攤率費用,不然上法院多是為爭一口氣,而非為了賠償。
綜上所述,這樣不對等的地位,消費者根本就是予取予求的肥羊,
作為常業經營者,商家本就應該負但更多責任,
要求維持其價格資訊正確,並依約出貨,絕非苛求。
|
不對, 商家的錯誤或者不實行為, 應該是要受到處分, 甚至包括禁止使用網路平台銷售
但不該把對商家的懲罰, 轉換成下單者的利益
這是兩碼子事
引用:
作者gluba
股票網路下單,疏忽掛錯價的損失,可沒人會理你阿。
都是買賣系統,都是疏忽,一個哭哭沒事,一個哭到跳樓沒人會理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
嚴格說起來, 股票也是可以違約交割. 比方說你不小心下單變成1000張 (原本只想買1000股), 沒有錢交割, 法院也不會把你家查封拍賣掉拿去買股票, 頂多就是讓你幾年內不能再交易 (忘了細節, 要去查查).
做錯事可以被處罰, 但是這跟要不要圖利對方, 是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