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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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n168
政府應該要照制度來做阿
看是要放租就該放租
也不該就擺在那邊
然後才說對方不承租
不承租就趕走阿
怎麼能在若干年後才說他都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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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你的發言..
政府有這麼做阿,你看政府對"完全合法佔用國有地"40年眷村的老榮民,對台灣付出最多的人..是多麼的鐵血,高效率..
不必通知,直接提告告得人家流落街頭,或臭臭的,幾人擠一間的榮民之家..後代還得繼承"積欠租金"債務都完蛋了..
政府是多麼的有效率阿.光台北就告了1000戶,受災數萬..當然了,有
那背景的當狗都不如..你知道你有多麼汙衊政府了吧.
而對這位本土的老農民~~那又是多麼的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