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arage
Mac粉思維總結: 偉大的教主設計理念是不可能有問題的, 你們這些不得其門而入的都是沒資格使用的低能. 如果你找不到你用的功能那一定是因為你的思維還是低等的PC思維, 絕對不是Mac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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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氣的講,這就是你的問題了。
如果你的需求 Mac 上面沒有軟體達到,本來就沒辦法的事情,那就去用 Windows 就好。我也有很多軟體上的需求 Windows 無法達到,我也只能接受 Mac。Mac 無法做到的事情當然並不是 Mac 的問題,不然我要 HTC 手機變成魔毯帶我來回飛台灣和加拿大,HTC 手機做不到,那就是 HTC 的問題!?然後當 HTC 的使用者說這不是 HTC 的功能,所以絕對不是 HTC 的問題,我可以像你現在 Po 的這篇一樣幹譙:"HTC粉絲總結: 如果你找不到你用的功能,那絕對不是 HTC 的問題"?????
我以為你讀法律的不是嗎?
所以我可不會像某位網友很白痴的去 Windows 論壇發表例如說:我要寫 Mac OS 和 iOS 的軟體,可以在上面直接測試,然後直接交到給 Mac/iOS App Store 讓 Mac/iOS App Store 可以接受的 Windows 軟體!
然後大家在說沒辦法為什麼不去買蘋果時,我該因為這樣大肆宣揚說這是 Windows 的問題,Windows 很爛嗎?我還有其他 Mac 有 Windows 沒有的軟體可以提出來勒...
當然,反過來也可以說 開發 C#.NET 不想用 Mono 有沒有可以在 Linux/Mac 上開發的辦法!?沒有!?Linux/Mac 爛!什麼東西都不能做還有一堆人支持,那些粉絲都有問題!?
老實講,這種腦殘的事情,我真不敢相信您讀法律的會認同。還是因為 "反蘋果" 所以一切合理化?
自己有什麼需求就去用什麼系統,有這麼困難嗎?
有這套軟體,就用。沒這套軟體,自己不會開發,那就用回去 Windows/Linux/Unix/BeOS/OS2/DOS/OS9/... ... etc... 各取所需,這有很困難嗎?一點都不困難吧!?為何您這位應該要頭腦邏輯思考等等非常清楚的法律人的在這種時候會突然想不通去支持一個這種人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