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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學得蠻快的嘛,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就是要打你的臉,還想裝傻.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postcount=122


當初你認為同車道不能超車,被小建網友糾正,現在你終於知道同車道是可以超車了,有學到是好事.

快速道路和高速公路的部分,我也早在你之前就貼出法條,禁止同車道超車了,故意沒看到?

忘了講,小建網友為什麼會知道[同車道可以超車],那也是因為我2011.9.5先糾正他的.
然後他才在2012.2.16糾正這位副主席.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3&postcount=201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法規禁止同車道超車?
依照規定,超車一定要切換車道?

站上不少人言之鑿鑿,這到底是哪裡得來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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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然後這副主席還敢說自己最懂交通規則,臉皮也真是夠厚.
正因為每次都會被我吐槽,所以他和某幾位網友一樣,選擇當鴕鳥,宣稱把我加入黑名單,這樣沒話回的話,就有藉口了,這部分他也學得滿快的.
舊 2012-09-13, 07:00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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