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審改判死/殺父不認錯 狂吼3聲YA
「有機會 再殺一次」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5.htm?Slots=BSo
新竹縣男子吳啟豪因父親叨念他不工作,
去年1月8日拿鐵鎚將父親活活打死,
還企圖殺妹滅口,妹妹負傷求救才免遭毒手,
吳母也因懼怕,5天後癌症病發身亡。
一審判吳死刑,
高等法院以他自首等由改判無期徒刑;
高院更一審再逆轉,認定吳殺人意圖堅定,
犯後無悔意,昨改判他死刑。
吳聆判後,竟當庭鼓掌叫好,
還對合議庭3位法官大叫3聲「YA」,
稍後說:「終於判我死刑了」、
「若有機會,我會再殺一次」。
法官昨天宣判後,
吳擊掌大笑後,還弓起身子握緊雙拳,
如同慶祝般表現出興奮狀,並欲走向前方法官席;
兩名戒護法警立即喝令︰「不要亂來!」並上前制止,
法警壓制吳啟豪後,吳這才說出,終於又判了他死刑;
他向合議庭表示︰「我殺人錯了嗎?」
口氣充滿對自己的肯定之意,
接著表明他不上訴,3名法官搖頭不已。
上囚車前再嗆 沒什麼好後悔
吳訊後還押北所,戴著手銬、沉重腳鐐被押上囚車前,
記者問他:「殺父親後不後悔?」
吳不加思索嗆說︰「我不後悔!有什麼好後悔的!」
高院更審庭指出,即使吳不上訴,
只要判死刑或無期徒刑,仍會依職權上訴規定,將全案上訴最高院。
高院更一審指出,吳犯後應訊殺人過程,對答如流,
精神鑑定結果為行兇時無精神障礙,
加上他曾自述「若自首,殺人不會判死刑」才自首,因此未減刑;
合議庭說,從他揚言出獄後將幹掉全部家族,可見罪大惡極,無教化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