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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過關未執行 重機車友要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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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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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feree_c
有問題.
你的邏輯是:稅金與罰則比照自小客,所以路權就要一樣?
那麼,黃牌呢?
稅金與罰則也比照自小客,路權為何不能一樣?
為何不能上國道?
再者,若250cc以下繳稅,你認為也要和自小客一樣的路權?
更甚者,聯結車,貨櫃車也有繳稅,為何有些路段或車道不能比照自小客車?
你可以解釋一下你的邏輯嗎?
不管繳稅多少,只要有足夠的性能,權力都應該要一樣
至於其他車種那些限制我也覺得莫名其妙
台灣的政策根本就鼓勵自用小客車
交通規則應該要極度的往營業用及大眾交通系統偏才對
自用小客車是奢侈的工具,應該要有所限制才對
當然重機也是奢侈的工具,也要跟著自用小客車一起縮限
至於一般重型機車遠比自用小客車環保且節省能源、道路空間
在大眾系統完善之前,應該要多加鼓勵才對
2012-09-12, 05:34 PM #
53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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