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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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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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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ldgame
殺直系親屬 唯一死刑,哪還有其他什麼判決可以判。

我無政府主義者 我沒意見 我旁邊路過的


不要小看台灣司法, 被稱為鬼島不是沒原因的

驚世媳婦林于如逃過死劫 改判3個無期徒刑(2012/02/08 19:27)

驚世媳婦林姓婦人因沉迷六合彩,先後殺害自己的丈夫、母親及婆婆,詐領保險金。 社會中心/南投報導

「驚世媳婦」林于如,因為沉迷賭博欠下鉅額賭債,因為還不出錢,竟為了詐取保險金,先後殺害生母、丈夫和婆婆3名至親,引發全國關注。一審法官認為林女惡行重大,判處她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在7日改判林女3個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驚世媳婦」為詐領保險金償還鉅額賭債,先後將生母、丈夫和婆婆謀害致死的案件,發生自97年11月起。家住南投縣埔里鎮的林于如(31歲),因為沉迷賭博欠下鉅額賭債,先後替家人投保共1600萬的保險金,再設計殺害至親詐取保險金。97年10月幫生母買保險,1個月後回台南老家把母親推下樓,再布置成意外墜樓導致送醫不治,詐領保險金500萬元。

不料林女半年內便將500萬花光,之後便找婆婆下手。隔年5月趁她住院時,將抗憂鬱藥和安眠藥混合注入點滴瓶,導致婆婆斷氣,事後才趕緊向護士求救。同年7月,林女在利用丈夫到醫院掛急診時,2度將農藥、毒液注射點滴瓶內,被護士發現制止。但在同月17日晚間又在丈夫點滴內注射工業酒精,護士發現時已身亡。

林女出庭聽判,得知逃過一死面無表情。原本一審林女遭判處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但台中高分院認為,林女雖然逆倫弒親,但傳統的「殺人償命」觀念已非量刑最主要考量,且林女犯後有悔意,因此改判她3個無期徒刑,全案可再上訴。林女丈夫姑姑得知判決結果氣憤難耐地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一定要上訴!」
舊 2012-09-12, 12:14 PM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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