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你還是把新聞看一下吧,的確罰完就不用給退休金了
公司在員工快退休時資遣他->沒罪   
公司臨時(沒有提早60天)資遣員工->罰50萬
那罰金是這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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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想太多了
這要勞工上訴、法院判決完才能決定的事
沒走完這流程根本沒完
絕對不可能會有繳罰金就可以對資遣費、退休金免責這種事
所有勞動法條都是以交通事故為參考建立的
這種講法就像闖紅燈闖死了人,繳了闖紅燈罰款就可以沒事一樣
引用:
作者StarRiver
我怎麼覺得這篇好像有資方打手 XD
說真的 那些被資遣的勞工
能不能有一半懂得扣押是甚麼 如何申請都還是問題...
要他們靠法律來爭取權利?
這說法如果有用 今天台灣就不會被說成是鬼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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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是要怪誰

不會用、還是沒用,這兩者要分清楚
對於保障自己重大利益的事情
還能如此怠慢,那被坑也只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