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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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Dragon cat
因為罰得輕,又要走法庭才拿得到老闆就看準有人不會去打官司
法律定得有嚇阻力,違法的事件自然會少些
食品相關法律也罰得不痛不癢,才會有這麼多黑心食品
就算闖紅燈撞死人,也是有人和解賠些錢了事
要假扣押也要提出相當的擔保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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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可能給基層的執法人員太高的處罰權力
如果事牽高額的罰金、大筆民事紛爭索賠必然是要經過法院裁決
不可能給現場執法人員這種權力
世界上的法律本來就不可能儘善儘美、或者只為一方設計
最重要的是、不要因為不瞭解而失去保障自己時機
難道你會因為需要相當擔保金
就放棄保障自己的退休金、不去扣押雇主財產嗎?
是我的話、拿地契、去銀行借錢也要去扣
反正法定利息是5%,和銀行利息相抵還應該有賺
不然雇主脫產了,打贏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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