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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那重點是什麼?
事件中警察沒有秉公處理嗎?
還是說他上臉書說說話就很糟糕嗎?

要是那個店家沒有證據就亂說話,我倒是支持對方反告回去.

若店家只有該婦人偷一次的證據,卻宣稱她已經偷了好幾個月,該婦人認為這是侮辱,才偷一次被說成偷很多次,所以反告店家妨害名譽!
這告得贏嗎?

看有沒有專家要來上來解說.
舊 2012-09-12, 12:13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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