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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我是認為

結婚去公所換個身分證就好
其他都通通省下來

婚姻建構在金錢之上
辦桌要錢
場地要錢
聘金
餅錢

那以後 小孩早晚三炷香嗎?

市況不好
陋習還是堅持要
離婚率高~必然的



每個離婚期遠的人嘛都這樣講
實際上臨陣上場時、我還沒看過人敢這樣做
舊 2012-09-11, 11:30 PM #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IRORO伍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