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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告翁 怒討88萬聘金 嫁入門才發現支票領嘸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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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
titan200711
我是認為
結婚去公所換個身分證就好
其他都通通省下來
婚姻建構在金錢之上
辦桌要錢
場地要錢
聘金
餅錢
那以後 小孩早晚三炷香嗎?
市況不好
陋習還是堅持要
離婚率高~必然的
每個離婚期遠的人嘛都這樣講
實際上臨陣上場時、我還沒看過人敢這樣做
2012-09-11, 11:30 PM #
15
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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