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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9
文章: 29
引用:
作者titan200711
我是認為

結婚去公所換個身分證就好
其他都通通省下來

婚姻建構在金錢之上
辦桌要錢
場地要錢
聘金
餅錢

那以後 小孩早晚三炷香嗎?

市況不好
陋習還是堅持要
離婚率高~必然的



老觀念了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辛辛苦苦養到大不撈一點回來不甘心呀

要不然都公證結婚就好也不要辦桌請客

什麼事都不會有



舊 2012-09-11, 10:23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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