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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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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9
您的住址: 我在這有百合香
文章: 128
引用:
作者海貍
就說了...
我只要修車費....
其實是想省事, 不然還要驗傷、上裁決所
沒那個時間跟她慢慢玩
不過那個車行也很不上道, 只估了四千初頭 整車的車殼
居然也沒測龍頭是否有變形
當然車也不給那車行處理了
真的是醫藥費都不夠, 單單我的錶一支就要三千了


她媽還跟我說: 兩邊都有傷到 各負責各的....


我跑過這流程,我覺得一點都不麻煩呀
(可能我常處理一些麻煩的東西過..)

那次情況跟妳類似,搞不好還更機車,連個事後道歉的電話也沒打來,後來把我惹毛

我連請假的費用、做生意的損失,看醫生驗傷、復建花的時間換算我整年度的薪資平圴工時薪資(我有所有的單據)、造成的職業傷害的賠償(預估)、藥品費、復健費、醫事檢驗費、營養費、直接交通費、間接交通費、撫慰金、勞動損失(白+晚上兼職教課+做生意)

列出來一次就讓她叫不敢,反正上法院奉陪到底(她理虧、我穩贏)
【上法院的各項直、間接費用另外再列了一張表試算給她看】
舊 2012-09-11, 09:0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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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