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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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幹嘛要跟他討論把交通工具拿來與致死武器相較的詭辯?
兩者完全是屬於不同類型的集合,那來相較毫無意義阿
有開放重機路權同時開放民眾持有、攜帶槍枝的國家
五根手指數的完
這個問題拿去問日本人、德國人、香港人只會凸顯他的愚蠢:
"你們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啊?那你們為什麼不連槍也順便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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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網友提到邏輯問題,我就來點明這位自認自己法律很強的仁兄,邏輯的謬誤之處.
這也就是我一再指出這位仁兄的發言模式,常常講了一大堆只是充版面的廢話之原因.
首先,是sutl網友發這一篇:
引用:
作者sutl
我開車都很守規矩,上高速公路都只開110km/h,變換車道都有保持後方安全距離。
我保證未來我騎大重也很規矩,這樣我可以上高速公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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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回這一篇:
引用:
作者referee_c
你用你自己來當前提,當作所有人開放的理由,這是不充分的.
例如:我用刀很守規矩,只切菜和肉,不用砍人,除非自衛.
將來開放槍枝我也會很守規矩,除非自衛,否則不會對人開槍.
請問,這可以作為開放槍枝的唯一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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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的邏輯,是 不能只因某一個人可以遵守規定,就做為開放某事物的理由.
跟舉例的內容物無關,槍枝有可以替換為其他物品,例如我開車會守規矩,是否可開放私人直升機....
跟我所舉的例子內容物是甚麼,根本完全無關,重點是例子所遵行的邏輯關係.
但這位常講廢話充版面的仁兄,就完全忽略例子對等的邏輯性,只看舉例之內容物有致死的能力,然後開始無厘頭延伸,說道:
"你們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啊?那你們為什麼不連槍也順便開放?"
試問,有誰提議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就要開放槍枝?
別人提的邏輯問題抓不到重點,還毫無邏輯的延伸出亂七八糟的結論,到底愚蠢的人是誰,應該不辯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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