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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51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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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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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真的是生錯時代, 簡單來說吧, 這幾年來不論你本身能力值多少, 直接打折.

有些有良心的可能打半折, 沒良心的就依照勞基法(簡單說就是最低標準).

有一句話說得很好, 離職後才是真正的評價, 新鮮人不要怕一開始做得低.

第一份工作後就該知道要怎麼走了.

E大 我想這件事情要從兩面看…..
1.有些老闆無良 costdown
2.有些年輕人眼高手低

1.有些老闆將一些事務性/重複性高,簡言容易找人取代的工作,大量採用人力仲介、計時制、聘僱etc節省人事費用/福利成本;這真的很糟…..真心覺得政府,立法委員沒辦法匡正這些老闆的作法,幫助社會弱勢真正無能……

2.有些年輕人跟我剛出社會一樣,沒學歷沒經歷沒抗壓力三沒,更慘的是他們始終不肯調整心態…..22K薪水太低不做,全身髒兮兮不做,12小時輪班太凹太累不做,還有三好(好髒、好臭、好辛苦)不做etc寧願一直失業撐著不做事 or 參加國考全民運動;唉,別說第一份工作,這些人連踏入職場第一步都做不到,更別說第二份工作開始的轉職/升等/加薪 etc
舊 2012-09-11, 10:34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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