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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eiya2000
今年先後發生華隆、榮電等欠薪倒閉案,今勞工團體到立院舉行公聽會,立委林淑芬、田秋瑾等人主持,提出修改《勞基法》28條,要求未來雇主若破產,積欠的資遣費和退休金需優於債權,先償還員工而非銀行和債權人;且要把資遣費和退休金,納入墊償基金。
但現場金管會銀行局組長王亨毅批「這是討好勞工團體的法案,現行法律很完善,這種修法版本會讓台灣沒人敢做老板」。王的發言馬上引來台下勞工痛批「下台」。原定出席的勞委會條件處處長陳慧玲卻以有事為由缺席,後由副處長出席表示勞委會還在思考;又引來現場一片罵聲。田秋瑾則承諾立院開議後,要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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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你的蛋,你他XX的沒那根屌就別學人當老板,
一樣都是欠錢,只是債權人的优先順序為勞工,對那些跑路慣老板有差嗎?
是怕銀行不敢借錢給公司吧,現行法律勞工只能拿到銀行收完剩下的渣,你
銀行超貸那麼嚴重,回收都不夠了怎麼可能輪得到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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